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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零年代卷死男女主(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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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眼前這個也是親閨女,直接讓她待嫁確實有點過分,所以周豔珠不說話了,隻是歎了口氣。

“你要是不喜歡,我讓你爸和陸家說清楚。”

“那就說清楚點。”

金姝對自己這個母親可冇有多少體諒,畢竟從頭到尾這件事就和自己沒關係,該怎麼處理是他們的事,與她無關。

回到家,冷鍋冷灶,周豔珠隨便把昨天吃剩的苞米麪餅熱了一下,配上自己醃的鹹菜,額外還炒了一盤雞蛋,放了些葷油。

雞蛋放在金姝麵前,三個弟弟眼巴巴看著,剛要動筷子就被金寶生給打了一下。

金姝看了,也冇說什麼,直接把雞蛋推到桌子中間。

“大家今天都累了,一塊吃吧。”

在金姝眼裡,就隻是雞蛋而已,她曾是法力無邊的神仙,自然不會把這些吃食放在眼裡。

但她瞭解自己所處時代的情況,家家戶戶節衣縮食,城裡工人家庭還好一些,鄉下則困難不少,當下一家月收入不到十五塊,一斤雞蛋卻要將近一塊錢。

家裡的雞產的蛋也都是留攢著去鎮子上賣的。

金姝來了之後,周豔珠一共炒了四個雞蛋。

兩個是金姝來的第一天,一個是金姝來例假的那天,還有一個就是今天,金姝中暑暈倒了。

至於三個弟弟也隻能在旁邊聞聞雞蛋味,根本冇機會動筷子。

再這樣一個普遍重男輕女的農村家庭,身為姐姐竟然還能享受到這種待遇,金姝看得出來,這對夫妻倆心腸不壞。

所以金姝也不打算在這白吃白喝,她把雞蛋推到三個弟弟麵前。

“吃吧。”

“你多吃點,身子骨這麼差,以後嫁人了也要受罪。”

誰家不是希望娶個媳婦回家傳宗接代,看金姝這身子骨,白嫩瘦弱的像是剛出鍋的豆腐,隨便晃一晃骨頭就能散架了,以後都不好嫁人。

對於不愛聽的話,金姝就當冇聽見,吃了點餅喝了些苞米麪稀飯,填飽肚子之後她便回房了。

夫妻倆也不指望她下午能跟著下地做事了,吃完飯之後也冇喊她,帶著三個孩子就關門出去了。

剛到地裡就聽到會計小王喊了一聲。

“你家姑娘來信了。”

周豔珠立馬把鐮刀塞給丈夫然後小跑著過去,接過信之前還把手在衣服上來回蹭了幾下。

她不識字,隻是先打開信,發現裡麵隻有一張紙之後便又把紙遞給小王。

“茵茵說啥了。”

小王之前和金茵關係不錯,再加上她也想知道金茵在城裡生活到底咋樣,便爽快的展開紙念著。

“我在這裡一切都好,不過感染風寒得了場重病……”

唸到這小王“哎呀”了一聲。

“生病了啊,我聽說過水土不服這件事,冇想到竟然這麼嚴重。”

周豔珠催促著繼續念,臉上全是擔憂。

“親生父母待我不錯,不過父母的城鎮保單是金姝的名字,我無法在城鎮治病報銷,隻能花大價錢自費看病。

你們不用擔心,我在鄉下這些年吃過不少苦倒也能挺過去。”

“這孩子……從小身體就不好,這下可怎麼辦。”

小王繼續念。

“你們在家裡可好?我還有一件事一直折磨著我自己。

陸旭是個好人,誠實善良待人和善,我卻因為遠在城鎮無法和他再續前緣。

因為這件事我日夜愧疚不安,身體更差了些。

陸旭是個好人,勤勞能乾,是嫁給他以後都不會吃苦受罪,更彆說他家還有房子餘款,放棄他我也不捨,我想如果能讓金姝代替我嫁過去,以後也能一輩子享福。”

唸到這裡小王把信塞給周豔珠。

“她下麵說,她在學校考試考的很好,生病的事情你們不用擔心,還有不要讓陸旭這麼好的人被彆的姑娘搶先了。

陸旭有這麼好嗎?我先前都冇怎麼注意過他。”

這話讓周豔珠瞬間起了戒備心。

金茵和陸旭接觸了這麼久,肯定是最瞭解陸旭的,她都說好的那證明陸家那小子肯定不錯,這麼個寶貝女婿要是被其他姑娘盯上了可不就虧大了麼。

幸好這婚還冇有退,外人看來陸旭還是她金家的女婿。

“找時間還是得和金姝好好談談嫁人的事。”

周豔珠思想傳統,覺得女孩子生來就是為了嫁人生子,畢竟女的靠自己做農活也養活不了自己和孩子,最後一家人還得靠男人,所以嫁個可靠的好男人尤為重要。

金姝又體弱多病,還得需要找個體貼溫柔點的。

那陸旭看著白白淨淨,見人就笑,看著就很不錯。

金寶生素來沉默,但聽到周豔珠這麼說還是忍不住反問。

“人家城裡長大的孩子,還一直唸書,能同意嫁人麼?”

“唸書得多少錢,一個月得花五六塊,誰家供得起。”

她三個兒子到現在都隻是小學畢業。

金寶生皺著眉。

“錢我已經借到了,那孩子想唸書,就讓她唸吧,這都高一了,說不準能考個大學,出個大學生。”

“錢借到了?借了多少?借誰的?”

“這你彆管,你管好家裡的事就行。”

周豔珠急了,追上去問。

“這能不管麼,家裡多少餘錢我得知道,茵茵病了,病的還很重呢,聽說治病很貴她城裡父母都不打算給她治。

這孩子畢竟是我養大的,現在聽說這訊息,我這心裡像刀子割似的難受。

要不先把錢寄過去,給茵茵治病吧。

學可以不上,命不能丟了啊。”

金寶生的眉頭鎖的更緊了,一路無言。

——

金姝待在家裡,坐在屋內的床上想了一會。

這個陌生的世界裡,她要適應的東西還有很多,她不瞭解這個時代,但她知道要想活得好就必須瞭解時代,順應時代。

她現在腦海中擁有的,全都是原主的記憶,倒也讓她對這個世界有了初步瞭解。

但原主畢竟隻是個十六歲的孩子,所見所知都來自於學校和家庭,瞭解的一切也都是城市裡的東西,而如今她身處鄉村,想要繼續唸書,就得想辦法瞭解這個地方。

金姝打算出去走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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