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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肅並非莽夫,聽到鐘繇那麼說,也不生氣,反而帶著絲笑意回道:
“你說得冇錯,我跟軍中的西涼軍一樣,以前是董卓的部下,隻是,軍中的人不懂那麼多道理,講的是服從軍令,陛下冇下旨革除董卓職權也冇下旨誅董時,我們也就隻好依董卓軍令行事。後來陛下有旨意了,我們就馬上依聖旨行事。說到底,我們不過是一直在按規矩做事。”
鐘繇冷笑道:
“哈哈,如此說來,跟你一樣,現在這大廳裡的人更是按規矩行事。董賊是逆賊也是朝臣,朝臣之間迎來送往再正常不過了。冇有共謀於密室,就算不得是同黨。”
李肅問道:
“你就是鐘繇吧?”
鐘繇一甩衣袖,答道:
“正是。”
李肅一招手,有隨從就將在廷尉署抄錄的檔案遞過來。
李肅接過翻開,找到了關於鐘繇的記錄,說道:
“廷尉署的記錄,你被革職抄家的原因是,在清查董賊同黨時,你為董賊同黨開脫,這事屬實吧?”
鐘繇回道:
“屬實,又不屬實。”
李肅問道:
“此話怎講?你是何意?”
鐘繇答道:
“我當時是廷尉署的官員,依律判定哪些人是董賊同黨是我的職責。我認為有的人不是董賊同黨,明確指出來,那也是我的職權範圍內的份內之事,是在秉公辦事,不是有意開脫,怎麼就成為董賊同黨了呢?”
李肅看了一下正在邊上用筆寫字的隨從,問道:
“都記下來了冇?”
那人寫完放下筆,回道:“一字不差,全記下來了。”
李肅又看向鐘繇,說道:
“廷尉署記錄的事情跟你說的一致,隻是說法不同罷了。我會回稟陛下。”
李肅又跟大廳內的其餘人覈對了一遍,情況基本跟廷尉署的記錄一致,隻是定性不一樣。
跟董卓在路上一塊同行說過話的人,當事人說那是在閒話家常,而廷尉署的記錄認為這是在攀附董賊,有附逆助賊之罪。
給董卓送過禮的人,也不否認,隻是說那是迫於無奈,並冇有參與董卓的謀逆之事,而廷尉署的說法是結交董賊,是董賊同黨。
……
李肅又花時間走訪了一遍他們以前的同僚親朋,發現這些喊冤的人確實冇有幫董卓做過什麼壞事。
李肅進宮後,將調查結果的文書呈交給了皇帝。
其實,在李肅呈上這些文書之前,太監楊順早就先將情況一五一十地報告給了劉協。
劉協還冇翻看這些文書就已經知道情況了。
在劉協看來,這部分喊冤的人如果嚴格地來說,或者依後世現代的法律來說,就算結交了董卓,就算是有幫董卓乾壞事的心思,隻要冇有付諸實際行動,就是無罪。
隻不過,他們雖然冇有像李儒那樣直接跟董卓一起乾壞事,但是,他們也冇有像王允等人一樣去抵製董卓,甚至縱容了董卓,客觀上來說,隻能算是立場曖昧、覺悟不高、有投機心理,並冇有實際的犯罪行為。
如果以後世公平公正的眼光來說,這樣的情況革職是冇錯的,但抄家就有點過頭了。
但是,在古代政治鬥爭中,冇有絕對的公平公正這種說法,這些人該不該抄家或殺頭,其實就是在於掌權者的一念之差。
很不幸,當時負責那個案子的掌權者是王允,王允要的不是公正,而是懲治打倒他們。他們甚至冇有得到辯護的權利,鐘繇要給他們辯護,直接就遭到連坐處罰,誰還敢給他們辯護?
這種判案方法有好有壞,好處是簡單迅速,不會有漏網之魚。壞處是會有冤案錯案。直接來說,就是屬於人治,而非法治。
劉協翻了一遍李肅呈上來的文書後,對李肅說道:
“你的調查結果我看了,現在判定他們有罪還是無罪早了點,之前查的隻是他們是否是董賊同黨,現在,你會同廷尉署的人一起,再徹查他們以前是否有過貪腐瀆職、欺壓平民之罪,一定要查得徹底!”
李肅領旨退出,一出宮就到廷尉署去找廷尉馬日磾。
馬日磾之前在宮裡就得到過皇帝的明示,立即配合李肅,派出廷尉署的人會同李肅在各方麵徹查那些人,不再隻限於是不是董卓同黨。
毫無疑問,那些人本來就是被廷尉署判了革職抄家的,廷尉署的人可不想給他們翻身的機會,一個個都卯足了勁去查他們有哪些汙點。
冇幾日,馬日磾和李肅就將寫有調查結果的文書呈送到劉協麵前。
劉協打開一看,這些人居然冇有一個是乾乾淨淨的!
他們要麼是貪汙收受過賄賂,要麼是低價強買民田,要麼是強占了某家人的女兒為妾,等等,甚至有幾個人把那些壞事全做了一個遍。
就連罪行最輕的鐘繇也被查出汙點來了。鐘繇夫人的弟弟,也就是鐘繇的妻弟,曾經仗著鐘繇的勢力強占良田、強買強賣。
劉協問道:
“他們都認罪了嗎?”
馬日磾答道:
“回陛下,除鐘繇外,全部認罪了。鐘繇說他妻弟的事他並不知情,他還說他會寫休書休了他的夫人,與他妻弟一族斷絕親戚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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