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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八小說 > 最後的狐狸 > 第63章 對簿公堂

第63章 對簿公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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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可以不去法庭嗎?”赤雪焰問道。

這句話一出口,張警官、南家衛、夏萱萱都用不同的眼光看著赤雪焰。張警官心疼,南家衛擔憂,夏萱萱目光裡的含義則複雜的多。

南家衛想握住赤雪焰的手,被她刻意躲開了。

“這不是你想不想去的問題!遲小姐……”夏萱萱的話還冇有說完,張警官就拍了拍她的手,製止了她接下來的話。

老張小心翼翼,語氣溫和地說道,“岩岩,你不用害怕的。”

赤雪焰低垂著眉眼,冇有說話。她冇有害怕,隻是在瞭解到要當眾公佈她是一個受害者,而且還是被男人意圖輕薄,她有些無力接受。作為臨山的未來王者,一直都是她欺獸霸獸,如果被知道她受這樣的侮辱,叫她今後如何服眾?

不愧是大律師,夏萱萱非常聰明,略一想,她就明白了問題的關鍵。

“遲小姐,可以單獨聊聊嗎?”夏萱萱問道。

赤雪焰抬頭詫異地看著夏萱萱,最終還是點了點頭,“去書房吧。”

上樓前,夏萱萱給了張警官一個放心的眼神。

書房。

赤雪焰問道:“夏律師,你想跟我說什麼?”

夏萱萱隨意在書房裡走動著,最後斜倚在赤雪焰的書桌旁。她雙手環胸,微微一笑。

“我知道你在想什麼,”赤雪焰心裡一動,卻冇有說話,夏萱萱繼續說道,“他們一定是借酒,想非禮你。你害怕這件事在法庭上被很多人知道,會對你的名譽造成損害。”

不錯,說對了一半。赤雪焰坐進沙發裡,等著聽下文。

夏萱萱突然走到赤雪焰麵前,她俯身,雙手撐著沙發扶手,把赤雪焰困在沙發上。她凝視著赤雪焰的眼睛,那目光極具穿透性。

“女孩,隻要你自己站的筆直,冇有人會瞧不起你!除非,你瞧不起自己!”夏萱萱一字一句,說得堅定鏗鏘。

赤雪焰瞪大了眼睛直望進夏萱萱的眼睛裡,那裡倒映著完整的她自己,那驚詫的目光是那麼明顯。確實,赤雪焰被驚到了,還是她第一次聽到這樣震撼的話。

奈何,赤雪焰生活的臨山原始祥和,卻遠冇有現代文明和現代思想,在那裡還是標準的父係社會,男尊女卑。像她的母親就隻是依附著父親大人,相夫教子。而她不管在臨山多麼囂張,很多事還是必須聽從父親大人的安排。

但人類世界好像不一樣,女子活得似乎更精彩一些。像顏小雨,她就可以出去工作,自食其力。像麵前這個夏萱萱,她應該也是在工作。原來女子也可以這樣生活!

夏萱萱說完這句話,不再看著一臉呆愣的赤雪焰,她重新站直了身體,走回書桌前繼續斜倚著。

“我接過很多這樣的案子,每個受害的女孩都多少會有心理陰影。嗬嗬……”夏萱萱噗嗤笑了,“不過,我不明白你的陰影來自哪裡,看樣子,你並冇有受到實質性的傷害,反而是你把人家揍成重傷。這件事,它並不會有損你的名譽,我保證。”

夏萱萱的話有一種魔力,就像她身上的自信一樣,會不自覺地影響到跟她談話的人,赤雪焰就受到了這樣的影響。

夏萱萱見赤雪焰心結已經打開的差不多了,就繼續循循善誘,“現在不是你想不想去的問題,法院已經給了你傳票,如果你不去,就會被視為有罪,法院會自動定性。到時候你就真的跳進黃河也洗不清了。”

這下赤雪焰終於通透了,她是那種認慫的人嗎?怎麼這麼點小事就讓她瞻前顧後的了?

“好。我去。”

夏萱萱露出一個會心的笑。

解決了赤雪焰的事,大家開始分頭行動。張警官那邊很順利,從赤雪焰的衣服上提取到了三名男子的指紋,經過比對,是骨折者王弘宇、內臟出血者田奧天、顱內出血者房丹陽三人的指紋。

南家衛自發地幫忙蒐集到了那五個人平時不務正業,玩弄女人,花天酒地的很多證據。

最不順利的就是夏萱萱那邊,她幾次拜訪葉詩琳,均被拒絕。

夏萱萱苦著一張臉,“這個葉詩琳真是油鹽不進!明天就開庭了,她卻不願意出庭作證。”

“她恨不得我倒黴,怎麼可能會幫我作證?”赤雪焰說道。

“不用管那麼多了,先出庭再說。實在不行,就提出休庭。”老張在跟夏萱萱商量。

“好,就先這麼辦吧。”夏萱萱回去繼續準備資料。

第二天一早,赤雪焰一夜好眠,精神飽滿地等著去開庭。自從答應了夏萱萱出庭之後,她反而有些小興奮,很期待去人類的法庭體驗一番。

法庭上坐著三個穿著黑袍,麵容嚴肅的法官。兩男一女,最年輕的女法官三十歲左右的年紀。

赤雪焰作為被告,和夏萱萱坐在法官左手邊的位置。右手邊原告的位置上坐著一位三十歲左右的男律師和那兩位輕傷骨折的男子。

赤雪焰的目光看過去,說實話她對那五個男人真是一點印象都冇有了,這一看之下,還確實有點淒慘啊。

這兩位輕傷的,長得還算清秀,就是滿臉的青紫淤痕。其中一個,額頭貼著紗布,吊著一隻胳膊。另一個人,腿上打著石膏,拄著雙柺。他們倆也抬頭看赤雪焰,那目光就複雜了,有怒有恨有懼,怎麼還有那麼一點點炫耀?

赤雪焰不明白他們嘚瑟個什麼勁兒。她眼眸輕眯,嘴角往上一挑,一個陰險的笑完美的勾勒出來。對麵那倆被笑的渾身寒毛都豎起來了,又不甘心被個女人嚇到,隻能強裝著鎮定,不停地眨眼以釋放心裡的不安。

“現在請原告律師陳述。”中間的老法官聲音洪亮地宣佈道。

男律師站了起來,侃侃而談:“我的當事人於2175年7月23日晚到魅色酒吧朋友聚會,被告被其中一名女士邀請到房間一起玩。在聚會期間,被告喝了很多酒,與我的當事人發生了一點言語衝突,藉著酒勁將我的當事人打傷,稍後我會呈上其他參與聚會人員的證詞。我的當事人,其中兩人骨折,就是在座的這二位先生,還有三位躺在醫院,兩人內臟出血,一人顱內淤血,做了開顱手術,尚在昏迷當中。請大家看大螢幕,這是他們受傷的照片。”

下麵一陣竊竊私語。男律師接著陳述,“這種借酒傷害他人身體,危及性命的行為已經構成了犯罪,被告應當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我的陳述完畢。”

男律師坐下後,夏萱萱緩緩站了起來,走到中間對法官鞠躬致敬。

“首先對原告律師提出的幾點,我有不同看法。經過調查,我的當事人很少喝酒,酒醉後也隻是會睡覺,並無其他不良行為。一會兒會有證據呈給法官大人。關於為什麼會打原告,是因為他們當眾撕扯我當事人的衣服,意圖不軌,這個我也有證據。我當事人的行為屬於正當防衛,《刑法》第二十條規定,對正在進行行凶、殺人、搶劫、強姦、綁架以及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行為,采取防衛行為,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的,不屬於防衛過當,不負刑事責任。我的陳述完畢。”

夏萱萱呈上證據,坐回到座位上。

男律師又站了起來,“法官大人,被告律師所說,我的當事人撕扯被告的衣服,意圖不軌,實屬無稽之談,年輕人在酒吧喝酒互相碰觸是很正常的行為。對此,我也有證據證明我的當事人冇有意圖不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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